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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本法第十二條第一款所稱娛樂節目,係指在營業時間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而言:
一、樂器表演人數達二人以上者。
二、有職業性演唱或表演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