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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戶籍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戶政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4 條
各級主管機關及戶政事務所應分製各種統計表。
前項統計表,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戶政事務所應按期層送該管上級機關;必要時,得辦理其他戶口統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