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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審計部臺灣省嘉義縣審計室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監察 > 審計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審計部臺灣省嘉義縣審計室(以下簡稱本室)辦理嘉義縣財務審計事務,並依審計機關辦理鄉鎮縣轄市財務審計辦法之規定,辦理嘉義縣各鄉、鎮、縣轄市[以下簡稱鄉(鎮、市)] 財務審計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