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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機關營繕工程及購置定製變賣財物稽察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審計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9 條
開標時發現投標人有串通圍標,圖以詐術取得不法利益之嫌疑者,除當場
宣布廢標外,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罰;決標後,經檢舉查明屬實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