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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審計處室審核會議議事規則
法規類別: 監察 > 審計部 > 審計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審計處室審核會議以審計處處長、副處長、審計室主任、副主任及兼任處室單位主管之審計、稽察組織之。
審核會議開會以處長、主任為會議主席,如處長、主任因事故缺席時,由副處長、副主任代理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