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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審計部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監察 > 審計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審計官辦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審計稽察法規、方案、制度之規劃、擬訂與審議事項。
二、關於審計稽察程序、方法、技術及學術性文件之研究審議事項。
三、關於重要審計稽察案件之審議事項。
四、審計長、副審計長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