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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審計法 EN
法規類別: 監察 > 審計部 > 審計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5 條
各機關於會計年度結束後,應編製年度決算,送審計機關審核;審計機關審定後,應發給審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