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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營事業機關出售資產盈虧列帳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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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售資產盈餘之課稅依所得稅法關於課征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規定與年
度純益併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