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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內部審核處理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會計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各機關主(會)計單位為供內部審核之參考,應蒐集下列各項有關資料:
一、組織與職掌。
二、人力配備。
三、計畫目標。
四、程序與方法。
五、其他重要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