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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央政府中程計畫預算編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歲計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中程計畫預算之實施期程,以四個會計年度為一期。但個案計畫,應按其實際需要編擬,不受四個會計年度期程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