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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主計處組織法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主計總處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祕書室掌理左列事項:
一、各種報告編撰與重要會議之紀錄事項。
二、文稿之審核及機要文件之研辦事項。
三、研究發展、考核、管制事項。
四、新聞之發布及公共關係事項。
五、長官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