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保障法 EN
法規類別: 考試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 保障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3 條
本法修正施行前,尚未終結之保障事件,其以後之程序,依修正之本法規定終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