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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精簡人員優惠退離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給與福利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四月一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年三月十日修正發布條文,自一百年一月一日施行;一百零七年十一月十九日修正發布條文,自一百零七年七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