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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央各機關學校國有眷舍房地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行政院為推行輔助中央公教人員購置住宅政策,處理中央各機關學校 (以
下簡稱各機關學校) 國有眷舍房地 (以下簡稱眷舍房地) ,特訂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