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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銓敘機關及人事機構業務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銓敘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公務人員年終考績考成案應檢齊左列表件送請銓敘機關辦理。
一、公務人員考績表一份 (以考列一等或四、五等者為限) 。
二、公務人員考績清冊正本一份,副本二至四份。
三、未參加考績考成人員清冊一份。
四、人數統計表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