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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營事業機關人事管理機構設置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銓敘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公營事業機關人事主管人員之任免、考核、獎懲,由銓敘部參照所在機關
職員之任免、考核、獎懲規定辦理之,佐理人員由主管人員擬請銓敘部辦
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