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遺族照護辦法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撫卹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公務人員在職亡故,其服務機關應協助辦理喪事,並派員慰問其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