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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危勞職務認定標準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退休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權責主管機關對於經銓敘部核備之危勞職務,遇有組織變更、業務緊縮或調整人力運用等情況,應適時檢討其認定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