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教人員保險失能給付標準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保險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本標準附表所列失能狀態之檢驗、醫療等方式或衡量標準有所變動時,得由本保險主管機關徵詢國內各醫學專家及醫學會意見後解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