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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退休公教人員及其眷屬疾病保險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銓敘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為辦理退休公務人員及其眷屬疾病保險 (以下簡稱本保險) ,特訂定本辦
法。
本辦法未規定事項,準用公務人員保險法、公務人員眷屬疾病保險條例、
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條例及其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