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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眷屬疾病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銓敘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5 條
公務人員保險依照規定停保時,要保機關應同時為本保險被保險人辦理停
保。如該公務人員復保時,應一併辦理復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