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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保險監理委員會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銓敘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第三組職責如左:
一、本保險醫療及給付爭議審議案件之簽辦。
二、本保險醫療辦法及殘廢給付標準表修訂審議案之簽辦。
三、本保險醫療及給付問題之研究與建議。
四、本保險醫療顧問會議與法律顧問會議之籌辦,審議案暨其關係文書之
彙編整理。
五、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