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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機關保防工作人員考核獎懲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院本部 > 通用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7 條
除觸犯本辦法第十六條各款規定依法予以究辦外,其犯本辦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各款而其行為如有涉及刑事責任者,亦應一併依法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