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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事業人員考成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銓敘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事業機構正副首長由事業總機構考成,事業總機構及未設總機構之事業機
構正副首長經由各該主管機關核定,送銓敘部銓敘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