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總統副總統及特任人員月俸公費支給暫行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給與福利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總統月俸及公費,各定為六千元;副總統月俸定為六千元,公費定為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