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司法人員任用資格審查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法務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5 條
公證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五款所定之公證人資格應就畢業證書或證明文件審
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