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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銀行職員任免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銓敘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2 條
國家銀行職員轉任有官等文官職務,其辦法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