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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辦事細則(83.10.19訂定)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考訓處分設四科,各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第一科
(一) 關於行政院所屬公務人員差勤之研究建議及執行事項。
(二) 關於行政院所屬公務人員辦公時間之擬議及執行事項。
(三) 關於行政院所屬公務人員服務紀律之擬議及執行事項。
(四) 關於行政院所屬公務人員實施週休二日相關事宜之擬議事宜。
(五) 關於本處業務之綜合規劃、協調、追蹤及管制事項。
二、第二科
(一) 關於行政院所屬公務人員考績、考成與獎懲案件之研究建議及規劃
執行事項。
(二) 關於行政院所屬公務人員勳獎、榮典、褒揚、表揚與激勵案件之擬
議及執行事項。
(三) 關於行政院所屬公務人員懲處、停職、復職與免職案件之擬議及執
行事項。
(四) 關於行政院模範公務人員表揚之擬議及執行事項。
(五) 關於行政院所屬公務人員平時考核之規劃研究及擬議事項。
(六) 關於行政院所屬公務人員保障案件之研究擬議事項。
三、第三科
(一) 關於行政院所屬公務人員全般訓練之統籌規劃及擬議事項。
(二) 關於行政院所屬公務人員一般管理發展訓練之設計及規劃執行事項

(三) 關於行政院所屬公務人員訓練機構之聯繫、協調及服務事項。
(四) 關於訓練資訊之蒐集編印及交流事項。
四、第四科
(一) 關於行政院所屬公務人員全般進修之統籌規劃及擬議事項。
(二) 關於行政院所屬公務人員專案進修計畫之擬議及執行事項。
(三) 關於行政院所屬各機關 (構) 出國進修、研究及實習計畫之審議事
項。
(四) 關於友好國家公務人員交流計畫之規劃及執行事項。
(五) 關於公務人員終身學習之規劃及執行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