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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組織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學院掌理下列事項:
一、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中高階公務人員在職培訓發展之執行。
二、行政院重要政策及法令研習之執行。
三、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人事人員訓練之執行。
四、行政院所屬機關與地方機關公務人力數位學習及終身學習之執行。
五、國內外訓練發展相關組織交流合作之規劃及執行。
六、公務人力資源管理及發展之研究。
七、行政院所屬機關與地方機關公務人力訓練之諮詢及輔導。
八、其他有關行政院所屬機關與地方機關公務人員之訓練及發展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