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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事業人員升資甄審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甄審會各級人員在甄審案件未經核定公布以前,關於甄審案件辦理情形及其有關事項,應嚴守秘密,並不得徇私舞弊及有遺漏舛錯情事,違者按其情節分別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