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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組織條例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6 條
本會對外公文以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名義行之。但關於左列事項得由會行文

一、依照局定辦法督導進行事項。
二、曾經報局核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