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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銓敘部組織法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組織目
第 5 條
特審司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司法、外交、主計、審計、警察、關務、政風、公營事業等人員
任免、陞降、遷調及轉調之銓敘審定事項。
二、關於司法、外交、主計、審計、警察、關務、政風、公營事業等人員
敘級、敘俸及敘資之銓敘審定事項。
三、關於司法、外交、主計、審計、警察、關務、政風、公營事業等人員
考績、考成、考核及其他成績之銓敘審定事項。
四、關於掌理業務有關法令之擬議、解釋及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