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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公共衛生師考試規則
法規類別: 考試 > 考選部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本考試採筆試方式行之,應試科目如下:
一、衛生法規及倫理。
二、生物統計學。
三、流行病學。
四、衛生行政與管理。
五、環境與職業衛生。
六、健康社會行為學。
本考試應試科目之試題題型,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