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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公共衛生師考試規則
法規類別: 考試 > 考選部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考選部應設公共衛生師考試審議委員會,審議本考試應考資格疑義案件;必要時得商請有關專家協助之。審議結果,由考選部核定,並報請考試院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