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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新增考試種類認定辦法
法規類別: 考試 > 考選部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種類認定之案件,提諮詢委員會審議結果,經考選部部長核定,並報請考試院審議通過後,送請有關機關查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