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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漁船船員考試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考選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本考試一等船長、一等船副、一等輪機長、一等大管輪及無線電子員考試
,相當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二等船長、二等船副、一等管輪及
普通值機員考試,相當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三等船長、三等船
副、二等輪機長、限用值機員、一級話務員及二級話務員考試,相當專門
職業及技術人員初等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