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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考試規則
法規類別: 考試 > 考選部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考選部應設會計師考試審議委員會,審議部分科目免試申請案。審議結果由考選部核定,並報請考試院備查。
申請部分科目免試經核准者,由考選部發給本考試部分科目免試資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