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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心理師考試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考選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諮商心理師應試科目:
一、人類行為與發展。
二、諮商與心理治療理論。
三、諮商與心理治療實務 (包括專業倫理)。
四、團體諮商與心理治療。
五、心理測驗與評量。
六、心理衛生 (包括變態心理學)。
前項應試科目之試題題型,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