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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獎學考試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考選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獎學考試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人,委員五人至九人,主任委員以機關首長
或幕僚長充之,委員會由主任委員遴聘之。
獎學考試委員會組織成立後,應將主任委員姓名簡歷,報由考選部轉呈考
試院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