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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考試 > 考選部 > 公務人員考試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參加升官等考試違規者,除依有關法令規定處理外,其經扣考處分者,應由試務機關通知其服務機關(構),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四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