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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考試總成績計算規則
法規類別: 考試 > 考選部 > 公務人員考試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普通考試、初等考試及特種考試四、五等考試筆試成績,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但各該考試考試規則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