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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測驗式試題閱卷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考選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考試後,應考人於規定期限內對試題或答案提出疑義時,依國家考試試題
疑義處理辦法之規定處理並據以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