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試場規則
法規類別: 考試 > 考選部 > 一般性考試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1 條
為防治傳染病,應考人進入試區,應遵守各考試公告或考試通知書所載之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