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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考選部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標章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考選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部長指派常務次長兼任;委員九人,由部長
就下列人員遴聘之,聘期一年,期滿得予續聘:
一、民間相關團體代表:一人
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代表:一人
三、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代表:一人
四、本部代表:三人
五、專家學者: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