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考選部國軍上校以上軍官外職停役轉任公務人員檢覈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考選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檢覈案件由考選部主管司辦理初審,呈由主任委員分配各委員複審並加具
意見,提檢覈委員會審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