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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考選部訓練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考選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考選部為辦理公務人員考試筆試錄取人員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筆試
及格人員之訓練,依考選部組織法第十六條之規定,設訓練委員會 (以下
簡稱本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