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職候選人檢覈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考選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考選部為辦理公職候選人檢覈,依考選部組織法第十六條及公職候選人檢
覈規則第十七條規定,設公職候選人檢覈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