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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受託處理大陸事務財團法人訂定協議處理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大陸委員會 > 通用法規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協議生效後,應由主管機關或行政院分行,或會同相關機關分行實施,並刊登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