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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大陸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政風室掌理事項如左:
一、關於本會政風法令之擬訂、宣導及執行事項。
二、關於本會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
三、關於本會政風狀況之調查及興革建議事項。
四、關於本會政風督導考核及獎懲建議事項。
五、關於本會公務機密維護法令之擬訂、宣導及執行事項。
六、關於本會資訊保密措施之推動事項。
七、關於本會洩密案件之查處事項。
八、關於本會設施安全維護工作之規劃、協調及推動事項。
九、關於陳情請願事件之協助處理事項。
十、其他有關政風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