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織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大陸委員會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0-1 條
本會得視業務需要,於香港地區或澳門地區設辦事機構;其組織規程由本會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